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朱丽德孜 发表时间:2024-01-20 浏览次数:146

各单位

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及名额

各推荐渠道择优推荐候选人,名额不限。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推荐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推荐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渠道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5.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6.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7.候选人获奖后,推荐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通过“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线上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18:00逾期不再受理

请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进行STID认证,凭“推荐码”提交至自治区科协。STID(Science & Technology ID)作为科技人才身份标识,以科技人才唯一编码实现人才唯一识别。通过STID可为科技人才提供期刊论文、奖励评价、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场景服务。“推荐码”是建立提名关系的重要标识,请联系科技处获取。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

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

联系人:朱丽德孜0991-8762876

 

附件: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doc

附件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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