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人:于辉 发表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445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要求,为鼓励高校教师在科研或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现开展2021年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材料报送

本项目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校青年科学奖和教育教学奖各限额申报1项。各单位将申请人填写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有关证明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2、3)于5月21日前报送我处。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系人:于辉,联系电话:8762875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科研管理处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