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汇总

关于开展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976

各相关单位: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坚持谋划推动“十四五”发展规划,着力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文化润疆”工程深入开展,助力“旅游兴疆”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更加努力建设好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二、课题设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面向社会发布,择优立项。《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所列选题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研究区域,所申报课题应以指南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课题项目设置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2类。对立项的课题给予资金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面向全国文化和旅游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等公开征集。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不接受个人及企业申报课题。

(二)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课题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于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申报“重点课题”的需具有副高级(或者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申报“一般课题”的需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注意事项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依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相关规定,进行形式审查、邀请专家评审、专家会议立项评审、课题管理等工作。

2.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12月13日。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政审表一份(加盖院党委公章),《申报表》《论证活页》一式六份,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515291171@qq.com

联系人:李桂真  联系电话:18999866358

附件:

1.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选题指南

2.附件2-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书

3.附件3-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课题论证》活页

4.附件4-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0年11月26

附件1-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选题指南.doc附件2-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doc附件3-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课题论证》活页.doc附件4-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