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科学技术处是学校科技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拟订学校科技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科研项目的指南建议、立项申请、监督实施和结题管理工作。

      (三)负责科技奖励培育、申报,科技成果评价、推广与产学研合作,管理专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四)负责科技创新平台组织申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研团队和人才培育政策。

      (五)负责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智库建设与咨政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六)负责各类科技合作的组织协调及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