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科研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发挥中国农业大学与新疆农业大学双方优势,围绕新疆区域经济社会和农业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培育和提升双方教师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的能力,促进两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根据《新疆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合作内容,结合新疆农业科技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开展2019年度“中国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科研合作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支持方向和资助计划
2019年两校科研合作基金拟支持以下8个重点领域,拟资助项目5-10项,每项项目资助经费10-20万元。
(一)新疆特色林果深加工领域
围绕新疆特色林果产业发展需求,实施林果产品深加工技术及工艺研发与推广应用。
(二)新疆农业绿色发展领域
围绕新疆主要作物绿色种植,主要畜禽健康养殖等开展绿色生产技术体系研发及示范推广。
(三)新疆饲草良种繁育及加工领域
开展优质饲草品种繁育及专用饲料、生物蛋白饲料研制及进行示范推广应用。
(四)新疆奶业振兴领域
围绕新疆奶业振兴相关任务,开展奶牛健康养殖及乳制品加工相关技术体系研发。
(五)农业大数据领域
选择产业链较完整的作物,开展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农产品预警分析。
(六)智能农机装备领域
围绕主要作物种植栽培机械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研制智能农机装备及进行示范推广应用。
(七)乡村振兴领域
围绕南疆特色重点产业兴旺需求,开展全域调查分析,为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提供政策建议
(八)林果枝枯病防治领域
围绕巴州、阿克苏地区主要经济林品种,开展枝枯病防治措施研究。
二、申报条件
1、优先考虑有合作研究基础或共同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两校教师联合申请;
2、申报的项目为今后联合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自治区重大专项项目、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做基础,双方合作人员在结题后,须申报或参与其中一项项目或任务(课题)。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书中须明确项目研究指标,所有指标必须量化可考核;
2.经费预算严格执行《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新农大办发〔2019〕2号);
3.项目执行期限:1-2年,执行期内下拨经费务必执行完毕,逾期将收回全部结余经费;
4.立项项目名称要求:不能与教师本人获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名称相同,也不能与曾经获批过的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名称相同,研究方向和内容不限;
5.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3月28日(星期三)12:00前报送至科研管理处。电子版(包括项目申请书、任务书)通过邮箱(kyc3890@126.com)发送至科研管理处张磊。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张磊、骆成尧876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