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新市监标函〔2025〕7号)的要求,现公开征集标准化专家库专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标准化相关研究或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报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廉洁正派,热爱标准化事业。能够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循保密原则,无不良记录。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 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行政职务,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带头能力水平。
4.具有较强的技术标准编审能力和科研项目组织管理能力,熟悉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5.年龄在 6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不限),具备承担标准化相关工作或活动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
(二)优先条件
参与或主导过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或担任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或取得国际、国家标准化工作相关成果或荣誉的专家。
三、专家职责
入库标准化专家按照行业、专业等专项分类,纳入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新疆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委托或指派,参与自治区标准化相关科研指导、项目评审、培训宣传、交流合作等工作。
四、征集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填写《标准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专家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职称、业绩成果、语言水平、过往经历等所列佐证材料。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电子扫描版(PDF格式)材料报送至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杨再磊(OA)飞星。
2.基于申报专家提交的资料,新疆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初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复审并确定拟聘任专家名单。
3.拟聘任专家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并通知推荐单位和个人。
五、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 2025年 5月 26 日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再磊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