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软著申请行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知局2023年公告第7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知识产权申请行为,杜绝违背专利法立法宗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提高专利、软著申请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非正常申请专利的影响
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将扰乱学校知识产权申请的正常秩序,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实并通报,将给学校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当学校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时,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快速预审通道可能会被关闭,导致其他正常专利申请的审查进度受阻。
二、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界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77号令,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包括:
(一)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
(二)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
(四)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为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者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
(五)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六)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
(七)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三、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处理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77号令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规定了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该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对于五年内多次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等情节严重的申请人,其在该段时间内提出的专利申请均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其补缴相关减缴费用;
(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相关的专利申请数量;
(五)对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管理责任。各学院是专利、软著申请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专利、软著申请行为的规范工作,加强提升专利、软著申请质量的宣传引导和质量把关,严格做好专利、软著申报前的审查,并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知局 2023 年局令第 77 号)等关于专利申请的有关法律和规定,明确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内涵,坚决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2.规范申请流程。专利、软著申请实施申请前评估及审批程序,申请人填写《新疆农业大学专利、软著申请前评估表》(科技处网站下载),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请认真审查,尤其是前期通报的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人和代理公司),oa提交用印申请(附专利权力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软著全套申报材料及实验数据等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经第三方评估通过后方可批准申请。对于一次提交多项外观或实用新型专利、同一代理公司短期内申请多项专利,将不予批准其申请。
3.凡我校师生以“新疆农业大学”名义申报专利、软著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申报前审批程序,若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仍擅自申请的,将视情节给予2-3年取消申报资格的处理。
4.学校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授权专利、软著,在科研成果备案时将不予认定。
5.2025年3月起,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发明人应及时撤回申请或进行申诉,并按要求及时提交撤回回执或申诉材料到科学技术处。发明人申请专利被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一年内暂停对发明人申请知识产权的审批。学校每批次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将通报至二级学院(部),并由二级学院(部)党委联系发明人完成后续处理。
6.应选择有专利代理资质的正规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文件撰写和提交,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避免内容重复、抄袭或低质量的专利申请。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时,针对当前行业中存在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要求其承诺不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设置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承诺或约定,避免相关行为。对于无资质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非正常专利数量多等的代理机构,不得委托其进行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信息可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7.学生申请知识产权须由教师推荐,无教师推荐的将不予审批,推荐教师须对拟申请的知识产权质量严格把关,做好审核论证。教师推荐的专利被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将限制教师本人知识产权申请行为。
8.对于未履行正常盖章手续、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以及无实际研发行为的人员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纳入学术失信行为名单。
9.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将会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