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创新与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创新与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创新与服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5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创新与服务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补助标准80-120万元/个,计划立项5个;一般项目补助标准30-50万元/个,计划立项15个,合计立项20个。
二、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自治区确定的粮食和食品加工、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畜产品和优质果蔬产业集群,聚焦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模式、新技术的研发升级、引进转化、示范推广,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新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粮食和食品加工集群领域
1.小麦、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高产技术集成研究及创新示范
2.粮食作物高产新品种研发及示范推广
3.玉米、油料精深加工工艺及装备研发升级、引进应用
4.食品加工产业升级:新产品开发、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引进等
5.新疆地方特色主食产业化发展创新示范
(二)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领域
6.棉花新品种增产提质栽培技术研究及示范
7.长绒棉机采、轧花加工技术改进与装备升级
8.棉花秸秆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创新示范
9.棉花标准化生产基地数字化赋能示范
(三)绿色畜牧产品和优质果蔬产业集群领域
10.农区畜禽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养殖技术创新示范
11.畜禽品种改良、科学饲养、节本增效技术创新示范
12.优质饲料加工转化技术与产业化示范推广
13.林果示范园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
14.设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集成示范推广
15.果蔬产业化融合发展示范推广
(四)其他领域
16.农村文旅融合发展模式试点示范
17.新疆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及品牌建设
三、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仅限自治区涉农科研院所和地(州、市)、县(市、区)涉农科研推广机构等事业单位申报,须结合地方主导产业和产业龙头企业及农牧业合作社发展实际需要申报。不支持企业或合作社单独申报。
2.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项目申报需立足实际、着眼实效、突出重点、合力投入,项目有明确的配套资金投入来源和支出事项,确保项目实施达到联企带农提质增产增效的目的。
4.各地(州、市)和自治区相关单位申报项目时,原则上每个领域只推荐上报1个具体项目,不重复上报、宁缺毋滥。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申报。2025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创新与服务项目由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进行推荐,由学校按照要求组织申报评审,推荐上报后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组织评审立项。
(二)合理确定项目经费。自治区农业农村发展创新与服务项目经费为补助性质,项目申报时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列支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范围使用。要突出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协调地方资金配套、社会资本等其他资金投入,原则上补助资金与其他投入资金比例为1:1。
(三)及时审核推荐上报。请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将推荐的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同时将电子版word、PDF各一份发送至杨再磊飞星)报送至科学技术处4F011办公室。
联系人:杨再磊
电话:0991-8763890
电子邮箱:kyc3890@126.com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