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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征集2025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征集2025年农业农村重大引领性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技术范围

重点推荐高产栽培(高效养殖)、生物育种、耕地保育、智能装备、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具有重大引领和发展潜力一定区域示范应用中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未大规模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

二、征集时间

2024930日至20241115

三、征集数量

有关共建高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

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请于10月20日前完成推荐上报,学校经过遴选后于1025日至1115日组织申报人将拟推荐相关材料录入重大引领性技术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二)申报人应按照附件1提供的模板,在管理系统上撰写重大引领性技术介绍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文字材料中须插入3-5幅有助于理解该项技术的高清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M),并附图注。同时需附知识产权、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带动技术和产业升级潜力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应包括审核推荐情况、推荐数量、联系人等信息)及《2025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录入管理系统。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要认真审核把关,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水平。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统一报送至学校。

(二)所推荐技术应有配套的试验示范基地和开展示范活动经费支持,能够组织完成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等任务

(三)推荐的重大引领性技术应将农技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四)所推荐重大引领性技术应严格按照单一推荐渠道报送,且不得超名额推荐。已推荐为农业主推技术的,不得再推荐为重大引领性技术。往年已入选农业主推技术或重大引领性技术的一般不再推荐。

(五)证明文件应准确真实,出具单位(机构)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六)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不予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再磊

  话:0991-8763890

地址:行政楼4F011

  箱:kyc3890@126.com

附件1:2025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介绍材料(模板).docx

附件2:2025年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推荐汇总表.docx


新疆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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