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新疆科普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36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奖励在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开展第七届新疆科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推荐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助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突出反映申报集体和个人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普工作发展方面的具体成效,尤其是在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实施科普项目、创作科普作品、研发科普产品(展品)、从事科学传播和科普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和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名额

第七届新疆科普奖推荐和申报无名额限制,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新疆科普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新疆科普奖材料报送、单位推荐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上专用平台进行。

一)登录注册。请申报的集体和个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s://www.xast.org.cn/),选择“业务系统”栏目下的“新疆科学技术普及奖”进行注册。

      (二)网上申报。申报集体和个人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登录平台,对申报集体和个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同时出具“推荐报告”(“推荐报告”模板在平台“推荐单位意见”界面下载),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提交至自治区科协。

(三)申报时间。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8周四)19日推荐单位审核,逾期网络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朱丽德孜  18690178980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doc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