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汇总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绩效发放 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3-05-30 浏览次数:131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新疆农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就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绩效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科技处绩效审核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

财务处材料提交时间:6月1日至15日。

二、业务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纵向课题

1.审核表线上审批

即日起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中涉及校内依托单位、科技处签字审核的《新疆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审核表》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

负责部门:科学技术处、校内依托单位

2.办理流程

第一步 “审核表”线上办理并打印: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绩效—绩效申请,经学院科研院长、科技处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项目主持人自行下载带签字的《审核表》。

第二步财务处网上收入申报:

校内人员科研绩效申报:登录新疆农业大学主页—点击VPN账号密码登录—点击“财务办公平台”进入“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薪酬申报”—点击“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发放类型选择“科研绩效”—发放方案:涉及在编人员和公开招聘人员选择“在编、公开招聘”方案;退休、援疆干部、自聘、等其他校内人员选择“其他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完毕后保存提交打印即可。

(温馨提示:若一笔科研绩效发放人员有以上两种发放方案涉及的人员需要按人员分开申报,否则系统不能进行保存,一笔绩效审核表涉及两种发放方案的,附件材料需提供两份,其中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校外人员科研绩效申报:登录新疆农业大学主页—点击VPN账号密码登录—点击“财务办公平台”进入“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薪酬申报”—点击“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校外人员信息采集—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录入—发放类型选择“科研绩效”—按照要求将内容填报完毕保存提交打印即可。

(温馨提示:校外人员发放科研绩效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负责部门:财务处

3.发放手续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审核表》。

(2)财务处薪酬申报系统打印的“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或“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

(3)课题任务书、立项书或合同的“课题组成员页”。

(二)横向课题

1.“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审批表”线下审批

负责部门:校内依托单位

2.财务处网上收入申报流程(与纵向课题申报流程一致)

负责部门:财务处

3.发放手续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审批表》。

(2)财务处薪酬申报系统打印的“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 或“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

(3)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课题组成员页”。

三、纸质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一)上述发放手续中涉及到“人员签字”栏的必须签齐。签字手续不齐的将不予办理。

(二)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科研绩效发放对象为项目团队相关成员,如涉及给科研助理发放绩效的,需在申报表上予以注明。科研绩效不得发放给学生。

(三)科研绩效申报过程中务必核对发放人员的职工号、姓名和银行卡号,防止错发现象。

(四)科研绩效提交采用投递柜投递方式,投递柜位于行政楼一楼大厅进门左手角落。


附件 新疆农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审批表.doc

 

科学技术处  财务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