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申报工作的函》(新农科函[2022]805号)的要求,我校拟遴选推荐一批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本地区重大需求,对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并在相关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3.依托单位科研基础扎实,有较完备的科研条件,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2500万元,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能够提供必要的运转经费和后勤保障。
4.优先支持列入部省共建协议事项、部省共建高校或各地重点谋划支持的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推荐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2.各相关学院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实验室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
3.请各相关学院于6月12日前将申报书(2份)、推荐汇总表送科学技术处。同时电子版(Excel文本)一并报送。
联系人:杨再磊
联系电话:8763890 15099170916
联系邮箱:kyc3890@126.com
新疆农业大学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