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新疆社会科学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新疆社会科学年鉴》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管,自治区社科联主办,作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新疆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新疆社会科学基本情况的重要载体,是全面系统记述新疆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轨迹、研究状况和学术动态的重要资料性工具书,具有为党立言、为史留鉴的重要作用。《2021新疆社会科学年鉴》编纂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充分展现我校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状况与学术研究动态,确保编撰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录时间
《2021新疆社会科学年鉴》收录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收录内容
《新疆社会科学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全书约分为15个专栏,包括特载、学科综述、学术专论、对策研究、学术活动、学术年会、宣传普及、科研课题、科研机构、研究基地、获奖成果、社科类社会组织、学术期刊、大事记、附录。总篇幅包括彩页及文字稿部分,普通内页约500页,文字约90万字。各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彩图、照片类。主要包括: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研讨、学科建设、学术奖励、社科普及宣传、社科咨询、学术年会等活动照片,分专栏整理,照片要求详见《新疆社会科学年鉴》写作要求及规范。
(二)特载类。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重要文献资料;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文献资料;新疆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资料;新疆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论坛资料等。
(三)社科类学科综述。主要包括:综述本学科2021年研究中的主要学术问题及各种不同学术观点。一般可分为研究的主要方面;各相关方面的主要问题(以标题形式撰写),围绕相关问题的不同学术观点等层面。
(四)社科类学术专论。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权威性、专业性的学术专业论述。
(五)社科类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以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研究阐释。
(六)社科类研究基地。主要包括:国家部委同意设置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部级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七)社科规划管理类。主要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含兵团)结项课题;国家各相关部委、党校系统立项、结项课题(新疆区);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
(八)社科奖励类。主要包括:国家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励;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重要获奖成果内容介绍等资料。
(九)社科类科研成果类。主要包括:出版、发表的新著介绍;重要党报、日报新疆作者发表的论文简介;CSSCI来源期刊新疆作者发表重要论文简介。
(十)社科类学术动态类。主要包括:疆内学术交流;国内其他省区市学术交流;对外学术交流等资料。
(十一)社科普及与咨询类。主要包括:社科普及;政策建议、咨询等资料。
(十二)社科机构类。主要包括:疆内大中专院校;疆内地州市党委党校、县级党委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党委党校;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高校各级社科联;疆内各系统出版社;疆内正式出版社科类期刊;疆内社科单位主管主办的网站等资料。
(十三)社科人物类。主要包括:在职及在聘期内的新疆社科人物介绍等资料。
(十四)大事记类。主要包括:各地各单位关于社会科学类大事记等资料。
(十五)统计资料类。主要包括:CSSCI来源期刊新疆作者发表论文总览;重要党报、日报中新疆作者发表文章总览等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联络并负责收集、整理、编辑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条目清晰、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避免出现前后矛盾或重复等问题。所有材料经单位党委意识形态审查通过后提交,严把政治方向关。
(二)按时上报。各单位年鉴资料要严格按照《新疆社会科学年鉴》写作规范和提纲要求,文字、表格材料分栏目整理形成WORD格式文档,所有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我校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
(三)为方便沟通联络,确保编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1月21日前将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名单电子版报送我处。
联系人:戴泉
联系电话:8763895
电子邮箱:dq@xjau.edu.cn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