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农办《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党农领办〔2022〕4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2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申报指南中的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重点,对拟推荐的项目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申报指南要求。2021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尚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项目。
(二)合理确定项目经费。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经费为补助性质,项目申报时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列支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指南规定的申请补助限额,要突出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相关要求及报送方式。
本次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类型为“现代农业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请认真研读指南,原则上已支持的项目本次申报不再继续支持,项目推广的技术应为成熟技术,申报单位应与项目实施地点有合作基础。本次申报为网上系统填报,由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我处,由我处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后,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下达的申报名额择优推荐,统一填报系统,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申报相关电子版材料,为了做好本次申报工作,避免因上报时间原因导致无法上传申报系统。请于2022年1月17日12:00前将本单位所有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杨再磊广讯通,本次申报不接受未经学院审核推荐项目,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再磊
联系方式:8763895 15099170916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