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协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我区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团委和科协共同推荐15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渠道
(一)单位提名
我校科协提名单位推荐,推荐人数1名,且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届或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未获得新疆青年科技奖但成绩特别优秀人员也可推荐。届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团委和科协共同进行严格筛选,最终向中国科协提名推荐15名候选人。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可有效,其中领域的提名专家不少于2名。
四、工作要求
(一)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候选人提名材料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和附件2,其中附件1须为PDF格式)电子版于2022年1月13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q@xjau.edu.cn
联系人:戴泉 0991-8763895
新疆农业大学科协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