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科技厅通知,现转发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前请先核实“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单位名称信息、推荐单位名称信息以及申报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项目的申报操作。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具体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与推荐
1.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xinjiang.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将项目在线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
3.项目网上提交推荐后3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需是通过系统打印的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不受理个人材料的报送。
三、申报时间
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0:00~2021年10月19日24:00(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0:00~2021年10月7日24:00)。
四、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限制申报范围: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项目负责人之外的前2名项目组成员中有人作为前2名参与在研项目达到2项的;
3.项目承担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累计超过3项的;
4.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的类别科技计划的;
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自治区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6.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团队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申报指南提出明确申报限制的。
五、其它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签署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13)
2.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活动的,需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及时进行登记。
3.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有涉密内容的项目不通过网上申报,可直接将材料交相关科技计划的管理处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成尧
联系电话: 0991-8763890,1801683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