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西部干旱荒漠区草地资源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信司〔2021〕123号)要求,现对我校西部干旱荒漠区草地资源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8月26日-8月2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辉 联系电话:(0991)876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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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26日
新疆农业大学西部干旱荒漠区草地资源与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