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06-01 浏览次数:619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活动的通知》,此次论坛拟于2021年8月下旬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现将我校开展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

1.西部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究;

2.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研究;

3.西部地区平安建设法治问题研究;

4.西部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5.服务“一带一路”合作共建法治问题研究;

6.“十四五”雅鲁藏布江水资源开发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广泛参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学研究能力的其他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题目自拟。论文内容必须在论坛主题之下6个分论题涉及的范围之内(凡偏离6个分论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并标明所属分论题。题目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征集有实践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四)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每篇论文字数应控制在5000~10000字内。

)体例统一

1.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2.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采用WPS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4.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论坛+作者+单位+标题(文件标题要与文章内容显示一致)。

三、受理程序

我校征文截止日期为2021年76日,逾期不再受理。征文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办公室集中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处。

联系人:戴泉   

联系电话:8763895

 

                                                  科研管理处

                 2021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