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于辉 发表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52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相关管理办法》,经研究,教育厅决定开展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度以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应结为结、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题的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201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为需清理项目(附件1),不得延期,若本次清理仍未结题的,将做撤销处理;2017-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为应结题项目(附件2),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经我处同意后报教育厅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二、验收方式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应用技术及转化项目(技术推广)、委托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集中验收,验收时间暂定为9月下旬。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委托招标课题自治区教育厅委托我校组织开展验收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优秀、合格项目,做结题处理;验收不合格项目,做撤项处理。凡撤项项目,结余经费将全部予以上缴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自治区高校科计划项目

三、材料报送

请于8月2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3,1份及电子版);

2.结题报告(附件4,1份及word电子版、带公章的PDF扫描件),后需附全套技术文件、成果佐证资料(所有成果需标明“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资助成果”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申请书、项目合同书、立项批复及其他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3.经济和社会效益自评报告,有关权威部门、信息发布者或生产单位提供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信息及证明(1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于辉

联系电话:8762875

附件:1.201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需清理项目名单

2.2017-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名单

3.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4.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科研管理处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2016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需清理项目名单.xls

附件2  2017—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名单.xls

附件3  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  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