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软科学课题项目的通知
近日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公布了《国家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软科学课题项目申报公告》。根据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点
(一)课题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凡以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为基础申请的,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结题。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
(三)课题均为规定命题,请按照研究目录给定的题目进行申报。对不符合研究目录及研究要点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项目进度要求。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研究目录与研究要点》(见附件)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题。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成果初稿,9月3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原则上取消今后两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
(五)项目经费预算。每项课题支持额度为人民币20万元。课题承担单位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执行。国家乡村振兴局与申报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拨付。
二、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课题研究计划书原件(含电子版)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提交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戴泉
联系电话:0991-8763895
办公地址:行政楼4-004室
附件:申报材料.rar
科研管理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