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国家创新联盟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国家创新联盟的通知》(科创字〔2019〕6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推荐创新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要求
根据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区域林草业发展的需求,联盟分为生态、产业和区域三个类型。
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10个以上独立法人单位组成,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协会(学会)等可作为联盟的牵头单位,但企业应是行业龙头企业或知名品牌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应具有科研成果丰富、人才队伍齐全等条件;协会(学会)等应具备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较强影响力等条件。
2. 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协议要明确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并建立相关的机制。
二、有关要求
具备条件的联盟需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创新联盟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及联盟协议装订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报送至科研处4004室,材料报送截至日期4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再磊、秦玉玲
联系电话:0991-8763895
附件: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国家创新联盟的通知.pdf
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国家创新联盟的申请书.docx
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管理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