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3-05-18 浏览次数:2498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支持范围

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面向全校范围实行公开申报,项目下设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3个专项,支持周期为3年。本批计划遴选培养200名左右,其中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40名左右、农业技术推广人才100名左右、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60名左右。

(一)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疆内各级涉农(林、牧、渔等)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及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具有技术领军能力人员、从事涉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员各级水利、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草、供销、气象等部门涉农专业技术人员。

(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疆内各级涉农(林、牧、渔等)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中从事涉农领域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各级水利、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草、供销、气象等部门从事涉农技术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类涉农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人才。

(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疆内各级涉农(林、牧、渔等)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以及自治区各级水利、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草、供销、气象等部门在县乡村领办创办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的人员各级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牧)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等涉农领域“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手。

二、申报人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热爱“三农”工作,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申报当年未满55周岁(19685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应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在涉农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取得重要突破;具有博(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2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具有较大的推广潜力、推广价值,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具有3年以上在县级以下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经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企业人才、乡村一线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3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能够带领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种养殖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手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有明显专长,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程序

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支持人选确定,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一)发布指南。学校按照自治区党委农办通知要求转发申报指南。

(二)自主申报。申报人须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选题确定一项拟开展的科研攻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示范等项目,并认真填写《“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三)人选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各学院)对申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统一上报至学校,经学校审核、遴选、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向自治区党委农办推荐。

(四)组织评审。自治区党委农办会同兵团党委农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自选项目、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确定人选。自治区党委农办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提出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和建议经费资助额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入选通知,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支持措施

对入选的“三农”骨干人才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的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分年度拨付。其中:资助经费的70%用于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所填报的自选项目,由培养对象自主支配使用,属于科研项目的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规定执行;资助经费的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作为政府奖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资助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经费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

申报人依托单位(用人单位)须与培养对象签订任务书,落实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要求,建立培养档案,严格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在科研条件、资源共享、培训交流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的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正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人在一个培养周期内只能通过1个用人单位(依托单位)申报1个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不允许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已获国家、自治区重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人选,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申报。

2.各推荐单位(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能力水平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加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审查。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学院),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3.学院请于6519:00 前将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签字盖章)、汇总表扫描件(或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再磊  15099170916

邮 箱:kyc3890@126.com



附件:

1.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

2.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3.天山英才”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建议人选汇总表


“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附件1-3.zip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