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汇总

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马业光 发表时间:2022-10-29 浏览次数:1123

校属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农办关于2023年农业科技推广与项目组织申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

    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二十大提出的粮油、棉花与纺织、果蔬、畜产品产业集群等相关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中的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重点,对拟推荐的项目严格把关,确保符合要求。2022年度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到期尚未验收的以及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

二、合理确定项目经费

    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经费为补助性质,项目申报时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列支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指南规定的申请补助限额,要突出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相关要求及报送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范围,请结合二十大提出的相关要求,认真研读指南,原则上已支持的项目本次申报不再继续支持。(项目实施绩效突出、管理规范、审计和项目验收合格后又符合新的年度申报条件的除外

2.项目推广的技术应为成熟技术,申报的项目与实施地点有合作基础的优先推荐

3.近两年内有新品种审定或者认定成果的项目优先推荐。

4.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最终需要网上系统填报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我处,由我处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报学校研究后,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下达的申报名额择优推荐,统一填报系统请各单位要求及时上报项目申报相关电子版材料

5.申报时间,为了做好本次申报准备工作,避免因上报时间原因导致无法上传申报系统请于20221120前将本单位所有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杨再磊广讯通,本次申报不接受未经学院审核推荐项目,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再磊

联系方式:8763895  15099170916

附件1.2022年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立项申请书

3.自治区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申报指南.pdf附件2-立项申请书模板.docx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