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706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第十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新科协发〔2021〕37号)要求,为激励我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新疆青年科技奖实施办法》,自治区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组织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

3.在自治区科研一线工作,为新疆稳定发展和科技创新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诚实守信、追求真理的职业道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未获得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

(二)专业条件(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的;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二、推荐程序

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拟通过我校参评的老师撰写推荐表,拟通过学会等渠道参评的老师在学院和学校报备。在8月13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推荐表电子版集中发给联系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后,通知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版材料上报。

联系人:戴泉

联系电话:13699357770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