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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3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学会关于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新科协发〔2019〕2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

3.在自治区科研一线工作,为新疆稳定发展和科技创新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诚实守信、追求真理的职业道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未获得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

(二)专业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本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材料报送,单位推荐和初评通过网上专用平台进行。我校作为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

网上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登录注册。请登录“新疆科技工作者之家”(http://kjgzz.xjkjzx.org.cn/)”,选择“新疆青年科技奖”进行注册。其中,候选人及其工作单位自行登录进行注册,推荐单位联系自治区科协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1.网上申报。候选人注册登录专用网络平台,按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和“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提交工作单位(上传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件,原件交由工作单位审核)。候选人工作单位注册登录专用网络平台,对候选人的相关条件以及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填写“工作单位意见”,将电子材料上传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登录专用网络平台,审核候选人相关电子材料确认无异议,在系统中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同时出具“推荐报告”,按要求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原件扫描件作为电子材料附件一并上传提交自治区科协,方可视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

2.提交时间。网络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5日,逾期网络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填表要求及网上申报流程,请仔细阅读网站内的“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申报用户手册”(http://kjgzz.xjkjzx.org.cn/news/show-43.html)。

3.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1)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须上传照片);

2)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

3)推荐报告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

5)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荣誉证书、技术鉴定证书、论文、专著、专利、知识产权或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等)。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由候选人在系统中打印“审批表”(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在“个人签字”栏签字后,将原件报送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盖章。推荐单位将“审批表”(一式三份,须贴照片)和“推荐报告”(一式一份)报自治区科协。

三、注意事项

(一)填写“推荐表”和“审批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二)“推荐报告”内容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组织推荐、候选人产生方式以及确定候选人等。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及时进行网上填报,网络提交和纸质材料于2019年4月25日之前完成并报送至科研处纸质材料均为原件,且与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联系人:张钰和、于辉

   联系电话:0991-8762875

  

   附件:1.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

   附件.docx

  




                                       科研管理处

                                      2019年4月22日